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溢达纺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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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以现在的生化出水为原水,进行COD去除,以评价我司生产的复合脱色剂对溢达纺织的适应性,对比分析其处理效果及成本等。
 

二、试验准备

1、生化池出水水样:5L

2、10%复合脱色剂溶液:称取10g复合脱色剂于100ml容量瓶中,加水至刻线,摇匀。

3、1‰的聚丙烯酰胺溶液:称取0.2g聚丙烯酰胺于200ml烧杯中,加水溶解。

5、500ml烧杯、玻棒、移液管若干。
 

三、试验过程

1、用量筒准确量生化出水水样500ml于9个500ml烧杯中。将其按顺序编号。

2、用移液管分别移取10%的复合脱色剂溶液2ml、3mL、4mL、7ml、8mL、9ml、10mL、11mL、12mL按顺序投加到生化池出水的水样中(折算成含量10%的复合脱色剂投加量依次为400mg/L、600mg/L、800mg/L、1400mg/L、1600mg/L、1800mg/L、2000mg/L、2200mg/L、2400g/L);搅拌15S后,静置30min。

3、用移液管分别移取1‰的聚丙烯酰胺溶液0.5ml按顺序投加到生化出水的水样中(折算成含量1‰的聚丙烯酰胺溶液投加量为1mg/L);搅拌15S后,静置30min。

4、取上清液检测COD。
 

四、试验结果

复合脱色剂COD检测结果

原水浓度=103.22mg/L                

编号

水样

体积

(ml)

药剂

名称

投加量

(ml)

折算成原液投加量(mg/L)

色度对比

COD

mg/L

去除率(%)

1

500

复合脱色剂

2

400

稍黄

89.76

13.00%

2

500

复合脱色剂

3

600

稍黄

84.05

18.57%

3

500

复合脱色剂

4

800

稍黄

80.54

21.97%

4

500

复合脱色剂

7

1400

稍黄

68.14

33.99%

5

500

复合脱色剂

8

1600

稍黄

66.91

35.18%

6

500

复合脱色剂

9

1800

微黄

64.63

37.39%

7

500

复合脱色剂

10

2000

微黄

61.20

40.71%

8

500

复合脱色剂

11

2200

微黄

57.77

44.03%

9

500

复合脱色剂

12

2400

微黄

56.30

45.46%

*色度对比级别排序为:稍黄>微黄>接近无色>无色。

*以上试验为长隆科技工程师现场小试,小样由溢达化验室工程师检测,以上数据均引用贵司结果;

 硫酸亚铁,聚合硫酸铁

五、达标性分析

随着环保要求的日益提高,环保标准日益收严,《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将于2015年1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将执行COD≤80mg/l,二氧化氯≤0.5mg/l,总磷≤0.5mg/l标准;广东做为我国经济总量大省,人口密集,环境压力巨大,居民环境要求及意识大幅提高,广东已率先在今年的1月1日起在电镀行业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在9月1日起在造纸行业执行特别排放限值COD≤60mg/l,不难推断,同样作为排水大户的染整行业将在2015年1月1日起直接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即COD≤60mg/l,二氧化氯≤0.5mg/l,总磷≤0.5mg/l标准。

针对这一要求,贵司目前采用的生化后二氧化氯氧化法将明显无法达到这一要求,主要原因如下:

1.二氧化氯氧化法对COD的降解效果有限,无法使贵司废水稳定达到80mg/l以下,更无法达到60mg/l的特别排放限值;

2.二氧化氯氧化法在贵司排放水浓度为标准临界浓度时,可在一定程度上达到80mg/l,但它将引入二氧化氯的污染,致使二氧化氯超标;有一些企业原先采用漂水处理漂染废水,致使二氧化氯超标而受到环保局的处罚,这些企业已改掉了漂水处理环节,寻求新的处理工艺;二氧化氯处理法引入的二氧化氯超标程度将大大高于漂水处理法,且目前二氧化氯已被列入漂染行业重点控制项目,存在极大的环保风险;

3.总磷是漂染废水新标准重要控制指标之一,也是经常出现超标的指标之一,广东已有多家大型漂染企业发现总磷不能稳定达标,采用二氧化氯法无法解决这一问题。

综上所述,贵司目前的处理工艺在新标执行后将出现COD、二氧化氯、总磷均无法稳定达标的问题,存在很大的环保风险。
 

六、成本分析

当执行现有标准时(COD≤100mg/l):

0.4×0.62×2/3=0.165元/吨·水

 

当执行新标准时(COD≤80mg/l):

0.4×0.62×1/3+1.0×0.62×2/3=0.496元/吨·水

 

当执行特别排放限值时(COD≤60mg/l):

0.4×0.62×1/3+1.0×0.62×1/3+2.1×0.62×1/3=0.723元/吨·水
 

七、结论

1、根据达标性分析,贵司目前的处理工艺在新标执行后COD、二氧化氯、总磷均无法稳定达标,存在很大的环保风险,必须寻找新的处理工艺替换现有工艺。

2、根据贵司对复合脱色剂试验的分析结果,我司复合脱色剂对COD具有较高的去除效率,且随着投加量的增加,呈线性下降的趋势,这为当COD较高时,单用复合脱色剂处理提供了试验证明。

3、目前贵司COD执行标准尚未明确,从复合脱色剂投加量增加COD呈线性下降的数据为贵司提供一个很好的效果与成本相结合的技术思路。即由于复合脱色剂使用方便,可以根据执行不同标准选择不同的投加量,根据不同的生化后浓度选择不同的投加量,这样建立效果与成本灵活结合的技术曲线,确保达标与成本同样受控。

4、因我司自主研发的高效除磷剂性能优越,我司可在复合脱色剂的基础上复配除磷剂,成本不增加,但同时起到除磷的作用,确保在COD的去除上同时兼顾总磷达标,同时不引入二氧化氯的问题,使在新标或特别排放限值执行后顺利解决COD、总磷、二氧化氯的达标问题。

5、我司复合脱色剂使用方便,在贵司现有工艺上就能上线使用,不用增加任何设备投资,可放心上线使用。
 

八、建议

我司工程师在贵司试验过程中,得到贵司技术人员的大力支持,并有幸现场了解了贵司的处理工艺及使用药剂情况,现就贵司情况提出以下建议:

1、鉴于我司复合脱色剂在贵司小试的良好效果,建议复合脱色剂可上线中试,在中试过程中试验复合脱色剂上线运行效果,建立浓度与投药量、达标与成本等数据和曲线,以选择最佳的效果和成本控制方案。

2、贵司目前使用氯化亚铁(实际为废酸)处理废水存在极高的法律风险,很可能导致相关责任人触犯刑法,承担法律责任,建议寻找合适的产品替代废酸。

2013年6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颁布实施。这说明,一是标准越来越高;二是管理越来越严;三是污染处罚将由经济处罚全面向刑事处罚转变。

《解释》中明确规定,使用危废超过3吨就触犯刑法,提供者,经营者,使用者均要受到法律的处罚。目前广州已有一家漂染厂因使用危废处理废水,其法人、污水站站长、采购等相关责任人已被公安机关刑拘。
 

九、服务承诺

我司视技术为生命,视服务为灵魂,坚持“为客户降成本,与客户共发展”的理念,感谢贵司赋予我司小试的机会,通过这次试验,我们对践行我们的理念充满信心,如贵司能给予合作的机会,我们郑重承诺:

1、每月免费做一次现场技术跟踪服务,及时跟踪贵司废水处理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2、每季度为贵司免费提供一次废水处理技术诊断,为贵司发现问题提供帮助;

3、我公司拥有多名资深的工程、生物、化学工程师,可免费为贵司提供其他的环保咨询服务。

 

祝贵司环保达标排放,生意蒸蒸日上!

 

深圳市长隆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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